5月6日,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桐木法庭联合立案庭成功调解17件合同类纠纷系列案件,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公正、高效、便捷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。
陈玉华法官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
案件回顾
案件1-15: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,罗某等15人在被告覃某的劝说下,让罗某等人入股被告的农资店,承诺于2021年底返还本金,并向罗某等人支付20%的年利率。现约定的期限已过,被告覃某却推诿不予返还,故15个原告诉至法院成讼。
案件16:2019年12月22日,被告覃某向原告林某借款50000元,并于2021年4月20日补出具《欠条》一份,约定于2021年8月30日还清,现还款期限已过,被告未能按期还款,故原告林某诉至法院。
案件17:原告周某从事选果和生产果筐业务,2021年1月19日,被告覃某向原告周某购买果筐,但因缺乏资金,故向原告出具《欠条》,载明尚欠原告货款28000元,约定于2022年1月19日前向原告还清。现因原告追索货款未果,遂诉至法院成讼。
陈玉华法官调解现场
调解过程
桐木法庭在接到案件后,决定联合金秀法院金牌调解能手—立案庭庭长陈玉华法官一同调解这批案件。
法官仔细阅读案卷,梳理案件事实,逐一分析各原告的诉求,因这17件案件的被告为同一人覃某,故在找到被告后,法庭立即着手联系17个案件的原告,约定在同一时间处理。
因案件人数较多,双方刚到法庭,众原告就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。面对心情激动、言语气愤的原告们,法官们时刻提醒原被告注意现场秩序,禁止大声喧哗,通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、权衡利弊,也对被告的不诚信行为进行批评教育,要求被告尊重事实,诚信做事。同时也从中调解,说服原告,原告方愿意给被告宽限时间,约定于今年年底向各原告还清各款项。
法官正在制作调解书
法庭工作人员正在制作调解笔录
法庭工作人员正在制作调解笔录
自此,17件案件均于当天上午全部调解结案,双方同意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,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,并当场签字同意调解协议。
事后,被告覃某打电话给陈玉华法官说:“这次真的很感谢您帮我做原告的工作,我并不是不想把钱给原告,而是去年的生意不好,所以没能及时将钱款还给原告,这次能调解成功,给了我较多的筹钱时间,真是非常感谢。”
原、被告在笔录上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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